# 统治的技术和被统治的艺术（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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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宋怡明《被统治的艺术》这本书的一个感受是市场经济是必然出现的、是一种自然的东西。

朱元璋制定了一套极端的计划体制，还规定这个制度永远不变，可是到明朝中晚期，至少在南方地区，中国已经发展出来了相当发达的市场经济。

制度是计划的，结果是市场的，那中间发生了什么呢？发生了被统治的艺术，发生了制度的损坏，发生了腐败。

军户身份对普通家庭是一个沉重的负担。但是也有一些军户，特别像千户、百户这样的军官都是能够世袭的，反而能利用军户身份搞“制度套利”。他们推动了中国的市场化。

## 1.海盗和海贸

明朝初期实行闭关锁国政策，因为朱元璋是个喜欢稳定的人。朱元璋一心想要维持乡土的秩序，他不希望海上贸易刺激人的贪欲，他不喜欢人员流动。尤其朱元璋以前跟陈友谅打仗吃过水师的亏，他希望中国的海面上最好一艘船都没有。

当然朱元璋没有完全禁止海贸。外国友人来中国搞朝贡贸易，只要次数和规模都在限定范围之内，是可以的；但中国商人绝对不可以出海。

以前我听美国保守派有句话说“你要让枪支非法，结果就是只有非法的人才有枪” —— 我觉得这句话对枪不一定对，但是对海贸非常对：你让海贸非法，那就只有非法的人在做海贸。

明朝中前期的沿海居民饱受海盗和倭寇之苦。他们经常成建制地上岸掠夺，动不动就血洗一个村庄甚至攻打一个城镇。很多人以为倭寇都是日本人，但是现在有充分的史料证明，倭寇中有中国人。因为只有非法的人在做海贸，是做海贸还是海盗，是商人还是倭寇，你根本说不清。走私的时候就是商人，在海上遇到比自己弱小的商人就变成海盗，看到岸上有机会抢一把就变成倭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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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据历史记载，有些倭寇穿着大明的军装。这些人很可能来自沿海的卫所。朱元璋设定沿海卫所的使命是打击走私和海盗，但是搞走私和做海盗恰恰是卫所军人最适合做的事情：他们有武力，而且他们是唯一能在中国境内合法建造船只的人。宋怡明找到的族谱里就有卫所军户在海上赚钱的故事。

不过军人搞这种“海贸”也有不得已的原因。卫所的编制是固定的，一千正军，那就发一千人的军饷。但是政府允许军人带家属，很多军户是拖家带口好多人一起住在卫所 —— 而军饷仍然是每家只给一个人的。那么随着人口增长，卫所的合法收入显然是远远不够用的，这还不算朝廷经常欠饷。所以军人真正战斗和训练的很少，都是啥活都干。

虽然明面上不被政府承认，其实沿海的经济已经高度依赖海贸，甚至有句话叫「三尺童子，亦视海盗如衣食父母」！到了这种程度，你要打击海贸可能吗？

看族谱比看官方文件更能看出真实情况来。族谱显示的局面是卫所军人和当地的社会精英形成了一个默契的利润分发网络。军官一手带头走私一手对海盗网开一面收取好处，地方官接受贿赂，士兵和普通百姓跟着拿点灰色收入。朝廷有时候会派人下来查，有时候查的还很认真，但是越认真受到的地方反弹就越大。

所以现实是人民需要海贸。真正彻底消灭倭寇的不是戚继光，而是赶上嘉靖皇帝驾崩、隆庆皇帝登基正好是个改革的窗口，海贸实现了合法化。朝廷成立市舶司，给合法商人发执照、收关税，福建沿海才出现了真正的和平。

只要两个制度之间有“差价”，就有人会搞制度套利。卫所军户既是军人又是国际贸易的成员，这两个制度之间的差价给了他们套利的空间。

## 2.公地和私地

卫所的军饷其实不是来自国家财政，而是来自“军屯”。军屯也是朱元璋的得意之作（借鉴了唐朝），也给军户提供了套利空间。所谓军屯，就是国家给每个军人分配一块土地，你自己种地养活自己。不在前线的士兵就多种点，上交一部分收入，国家再把收入分发给前线卫所的军人。

朱元璋说“吾养兵百万，不费百姓一粒米”。这的确是一种最方便的养兵方法，农民没负担，政府几乎不用操心。而且条件很优厚：每个正军能分到 30 亩地，相当于现在两个足球场那么大，产出是足够的。

但是一操作起来就出了问题。原则上军屯土地只给正军，可是有的正军当了逃兵怎么办？有的正军家属多怎么办？最自然的办法当然是允许一个军户多拿几份地，并且让家属、甚至干脆雇人帮自己种地。而这就开启了军屯土地的市场化。

市场的机制当然是谁的耕种效率最高就应该让谁耕种。军屯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显然不能转卖 —— 但是军户可以转卖土地的使用权。

这就又形成了一个制度套利机会。

宋怡明考察族谱记载，不但有军户卖出土地的使用权，而且买到使用权的那个人也不是自己种，而是再转租出去让别人种。更有意思的是有时候军户卖了地，过一段时间看地价上涨了还会回来赖账，说我这是国家的地不能卖给你 —— 然后双方打官司，官府也没有说直接把地收回：官府会要求之前买了使用权的那个人给军户补足差价。

等于说军户靠自己的制度身份就赚了一笔钱。而有意思的是，官府越是坚持国家的制度，军屯土地就越值钱，军户就越有套利空间。等到后来官府慢慢管不过来了，土地按照民间方式完全市场化买卖，制度套利的空间也就没了。

而吃亏的当然还是国家。军屯土地流失再也不能养兵，朱由检要应对满清只能花重金搞募兵，养兵终究成了大明最严重的财政负担，而且很可能是明朝灭亡的一个直接原因。

海贸和军屯这两个局面让我们看到，军户已经形成了利益集团。那么它必定会和地方有利益冲突，它要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呢？

## 3.军户公司

有实力的人群维护自己利益最好的办法是形成组织。

宋怡明仔细考察了军户与驻地的互动。如果一个卫所或者军屯地点的军人势力不是很大，没有形成什么力量，下层军户常常会默默想办法转籍为民户，不要这个服役的负担。军官则会跟当地的精英家庭联姻，他们拥有一个很好的社交网络，能够维护家族的利益。

而如果军户在这个驻地人多势众，那军户之间就是最好的社交网络。是，他们都是外乡人，不容易融入当地社会，但是没关系，他们有办法。军户会成立学校，修建庙宇，组织跟当地人一起读书和祭祀，慢慢掌握主动权。

军户的这个组织能力有多强呢？明朝灭亡以后，军户制度已经彻底不存在的情况下，清朝地方政府仍然默认大明的军户维持了自己的利益。

有一家的族谱记载了这么一件事。本来正军一直代表家族服兵役，根据合同，家族会每年给他提供一笔钱作为补偿。而神奇的是，在明朝灭亡以后，正军已经不是兵了，他仍然能够拿着当年的合同到家族里来领钱，而且家族也仍然承认。

我理解这可能是因为当初签署的是一份无限期合同，其中已经包括了未来可能的各种风险 —— 所以这份合同得到了尊重。不过后来发生了一个变故。族谱记载，这个正军无意中把合同给弄丢了，他也就不再回来要钱 —— 但是宋怡明怀疑是家族的人把合同给偷去了，因为不久之后家族中就有人正好“捡到了”那个合同。不论如何，你不得不对这种只认合同不认人的现代化做事风格表示赞赏。

那么接下来家族开了个会，说虽然不用给正军这份钱了，我们还是每年都把这个钱收上来，作为公共基金，用来组织宗族的祭祀活动。

你看，军户制度无形之中成了宗族的组织力量。有时候好几家军户家族还会联合起来，虚构一个共同的祖先一起搞祭祀，并且维护地方秩序……这个祭祀传统一直保持到今天。

而有组织的实际好处是可以以组织的力量跟官府谈判。有一个地方的军户组织居然就跟大清官府提出，我们是大明军户人家，以前都是从来不交徭役的，那你看现在虽然是大清了，我们这个徭役附加税，是不是也给免了呢？而清朝地方官竟然同意了！

*

有些学者认为，中国的宗族，和西方的公司非常像。什么叫公司？就是有法律授权，可以作为单一实体行事的一群人 —— 宗族不就是这样吗？你看军户家族，首先他有法律授权，需要承担国家的服役义务，可以免除徭役，可以拥有军屯土地。然后他有组织力量，重合同守信用，交易公平，什么都能给你货币化，做大了还能影响国家政策……这不就是资本主义公司吗？

詹姆斯·斯科特在《国家的视角》这本书中说，国家的统治方式决定了它“看”事物的视角。宋怡明这本书研究了被统治的艺术，说「社会行动者不仅被国家看到，而且还力求以特定的方式出现在国家的视线中。这就要求他们有能力像国家一样说话。在明代中国，被统治的艺术意味着能够地道、熟练地掌握国家的语言。」

我不但能适应你的制度，我还能利用你的制度，我还能帮着你改制度。你说中国人厉不厉害。

***

雄才大略的朱元璋万万没想到，到了明朝末年，中国的民间势力竟有如此之强。如果朱元璋看到后世的发展，他肯定会说这一切都是腐败和堕落！你们为什么不好好坚持我的政策？

因为大明人民要发展。你从发展的角度看，也许制度套利促进了明朝的市场化演变。也许腐败首先不是官员、而是民众要发展的必然需求。明朝后期南方经济活动不但繁荣而且发达，民间合同直接能拿到官府打官司，文化也很高级……

只可惜政府的治理能力未能跟上社会演化。再赶上天灾人祸，满洲人在关外崛起，李自成从陕西起兵，大明迎来最惨烈的灭亡。

你可能会说，朱元璋的政策配不上大明人民的智商！如果明朝在立国之初就充分发展民众的力量，难道民众不知道保证国家利益才能保证个人利益吗？为什么不搞一套更好的贸易、土地、税收和征兵制度，主要依靠市场手段把所有人的利益给理顺呢？

没错，你说的那种，叫做现代国家。但现代化的统治是有技术要求的，你需要计算机、传真机和统计学，朱元璋没有那些东西。

我们站在这里替古人操心没啥意义，但是古人的确能告诉我们一些不会变的道理 —— 

民众很聪明，民众想发展。这个愿望和力量，会产生被统治的艺术。

## 划重点

制度是计划的，但催生了被统治的艺术，发生了制度的损坏，发生了腐败。明朝的军户利用“制度套利”，推动了中国的市场化。
民众很聪明，民众想发展。这个愿望和力量，会产生被统治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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